中国反垄断法出台三年,没有任何作为。对大公司既没有业务限制,也没有拆分经验。本来应该是悬在互联网头顶上的“达摩克斯之剑”,如果对行业中利用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视而不见,那它将是一把道士用的桃木剑,得不到任何尊重。现在,创业公司举报无门,要么只能忍气吞声,要么只是在微博上骂几句了事。
中国互联网需要几家市值很大的“巨无霸”公司,但是也要有小公司茁壮生长的空间。这就像一个森林一样,不仅要有大树,还要有很多小树,更要有各种各样的花草。在这个森林中,谁能长的更快、更高、更关注用户体验、更关心用户利益,谁就应该有更多阳光雨露的滋润,而不能说横着长,遮蔽了阳光,让大树之下寸草不生。大公司不能像土拨鼠一样,把所有的土壤都划到自己花园里,把其他地方变成裸露的岩石,谁要是像种花种草种树就必须到我的花园里来,我想给谁就给谁。这不是防止被小公司颠覆、保护自己安全的好方法。
从产业发展角度来说,一个国家,一个民族,只有不断地有新的公司出现,有新的主意涌现,有小公司颠覆掉大公司,有新的商业模式破坏掉旧的商业模式,通过持续的新陈代谢,一个行业才有未来。我希望大公司的领导们能够以更宽广的胸怀,以更高远的视野来看待商业中的新陈代谢。一个大公司能做到百年基业,并不是死守疆土,而是通过不断创新、不断转型来实现的。
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已经修改好了他今年的十大提案之一《关于整治百度垄断行为的建议》,并将择日递交。建议对百度进行拆分,令其搜索引擎与其他产品独立运营,保障相关领域的公平竞争;在搜索结果的第一页,禁止将广告信息与自然搜索结果混排;禁止优先推荐与自身关联的产品;加大互联网行业行政监管机构执法力度,及时制定相应政策与规定,打破中国互联网搜索引擎市场的垄断,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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